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評選方案
時間:2020-06-09 10:22:01 作者:
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評選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 “決勝全面小康、共創美好延邊”奮斗目標,推動全州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經州企業聯合會會長辦公會研究,并報請州委、州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州范圍內開展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評選活動。為確保評選活動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 “決勝全面小康、共創美好延邊”奮斗目標,推動全州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我州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進一步提高我州重點企業的知名度,更好地發揮其帶動引領作用,使企業成為推動我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金碩仁 全國人大代表,州企聯會長
副組長:孫慶良 州企聯常務副會長、延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哲學 州企聯執行副會長
孫景遠 州企聯執行副會長
秦佰英 州企聯執行副會長
成 員:
金美蘭 州企聯副會長、秘書長
姜 艷 州工信局副局長
彭樹林 州住建局副局長
王金平 州商務局副局長
高 淳 州發改委委副主任
高一明 州總工會副主席
張文生 州人民銀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延邊州企業30強評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企業聯合會會員部,辦公室主任由金美蘭擔任。
評選辦公室在評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制發活動通知、匯總,審核申報材料,組織進行審核,并提出有關評審意見,經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候選企業名單,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并做好30強企業表彰的有關工作。
三、成立評審委員會
主任委員:孫慶良 州企聯常務副會長、延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主任委員:趙哲學 州企聯執行副會長
成 員:金美蘭 州企聯副會長、秘書長
沈 哲 州工信局食安辦主任
張立春 州發改委綜合處處長
雒立輝 州住建局建筑業管理中心主任
王 海 州商務局總經濟師
李龍元 州國稅局副局長
張春鵬 州地稅局副局長
方金鐵 州科技局副局長
李煥平 州人民銀行信貸處處長
石慶華 延邊大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主任
州評審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原則、評選標準對候選企業開展評審,確定延邊州企業30強入圍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眾可通過電話、網絡、短信平臺發表意見,參與評選活動。
四、評選原則
(一)企業自愿申報。
(二)堅持評選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格條件、集體審定、結果公示。
(四)不向企業收取費用。
五、評選范圍
(一)在延邊州登記注冊三年以上的企業。
(二)2016年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含1億元)、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企業。
六、評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且成績突出,在全州企業中起帶頭示范作用;
(二)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文明經營;
(三)企業具有較強實力,在當地和本行業具有較大影響,企業產品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四)在同等條件下對以下企業予以優先推薦:
1.技術創新。榮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等科技成果或者發明專利的;被國家、省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認定為試點示范企業和中國專利明星企業,以及獲得國家、省專利獎的;
2.環保節能。遵守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外排污染物確保達標排放,獲得“綠色食品”、“綠色標志”的;
3.文明誠信。社會誠信度高,被授予AAA級以上銀行信用等級的;獲省級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稱號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吉林省著名商標的;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以上的;
4.社會貢獻。在公益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5.企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不拖欠職工工資,按時為職工繳納五險一金。獲得州級以上“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的。
七、評選指標
“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排序,參照國際通行方式和中國企業聯合會的評選方法進行,主要評選指標是:營業收入、凈利潤、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納稅總額、研發費用、從業人數、海外收入等指標和企業有關信息。以企業營業收入和繳納稅金為排序的主要依據,以此確定一到三十位排序。其他指標用作全面分析依據。
八、評選步驟和時間
(一)印發評選活動通知
評選活動通知擬于2017年4月初印發。通知以延邊州企業聯合會名義印發。
(二)推薦申報時間
推薦申報從4月10日開始,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5日。申報企業要按照評選條件填寫書面表格,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報送到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三)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
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初審名單按行業分類,聽取州統計局和州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四)復審
復審時間: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復審由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通過初審的候選人進行進一步審核。一是審核材料,核實填報的有關經營管理數據;二是征求稅務、紀檢、審計、安全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經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候選企業名單。
副主任委員:趙哲學 州企聯執行副會長
成 員:金美蘭 州企聯副會長、秘書長
沈 哲 州工信局食安辦主任
張立春 州發改委綜合處處長
雒立輝 州住建局建筑業管理中心主任
王 海 州商務局總經濟師
李龍元 州國稅局副局長
張春鵬 州地稅局副局長
方金鐵 州科技局副局長
李煥平 州人民銀行信貸處處長
石慶華 延邊大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主任
州評審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原則、評選標準對候選企業開展評審,確定延邊州企業30強入圍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眾可通過電話、網絡、短信平臺發表意見,參與評選活動。
四、評選原則
(一)企業自愿申報。
(二)堅持評選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格條件、集體審定、結果公示。
(四)不向企業收取費用。
五、評選范圍
(一)在延邊州登記注冊三年以上的企業。
(二)2016年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含1億元)、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企業。
六、評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且成績突出,在全州企業中起帶頭示范作用;
(二)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文明經營;
(三)企業具有較強實力,在當地和本行業具有較大影響,企業產品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四)在同等條件下對以下企業予以優先推薦:
1.技術創新。榮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等科技成果或者發明專利的;被國家、省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認定為試點示范企業和中國專利明星企業,以及獲得國家、省專利獎的;
2.環保節能。遵守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外排污染物確保達標排放,獲得“綠色食品”、“綠色標志”的;
3.文明誠信。社會誠信度高,被授予AAA級以上銀行信用等級的;獲省級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稱號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吉林省著名商標的;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以上的;
4.社會貢獻。在公益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5.企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不拖欠職工工資,按時為職工繳納五險一金。獲得州級以上“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的。
七、評選指標
“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排序,參照國際通行方式和中國企業聯合會的評選方法進行,主要評選指標是:營業收入、凈利潤、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納稅總額、研發費用、從業人數、海外收入等指標和企業有關信息。以企業營業收入和繳納稅金為排序的主要依據,以此確定一到三十位排序。其他指標用作全面分析依據。
八、評選步驟和時間
(一)印發評選活動通知
評選活動通知擬于2017年4月初印發。通知以延邊州企業聯合會名義印發。
(二)推薦申報時間
推薦申報從4月10日開始,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5日。申報企業要按照評選條件填寫書面表格,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報送到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三)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
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初審名單按行業分類,聽取州統計局和州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四)復審
復審時間: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復審由州企聯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通過初審的候選人進行進一步審核。一是審核材料,核實填報的有關經營管理數據;二是征求稅務、紀檢、審計、安全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經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候選企業名單。
(五)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30強企業入圍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評審時間: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
評審由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企業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州企聯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
(六)發布30強企業評選結果并對30強企業進行表彰
時間:2017年6月30日之前。
在州內各新聞媒體發布30強企業名單。對三十強企業,由延邊州企業聯合會授予“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稱號,并頒發榮譽牌匾。
九、考核評選的工作要求
延邊州企業三十強的考核評選,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會計法》的規定,做到實事求是,考核數據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者,一經發現,取消榮譽稱號。
十、參評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填寫申報表;
2.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3.由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納稅證明。
以上材料需按順序裝訂。
評審由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企業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州企聯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
(六)發布30強企業評選結果并對30強企業進行表彰
時間:2017年6月30日之前。
在州內各新聞媒體發布30強企業名單。對三十強企業,由延邊州企業聯合會授予“2017年延邊州企業30強”稱號,并頒發榮譽牌匾。
九、考核評選的工作要求
延邊州企業三十強的考核評選,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會計法》的規定,做到實事求是,考核數據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者,一經發現,取消榮譽稱號。
十、參評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填寫申報表;
2.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3.由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納稅證明。
以上材料需按順序裝訂。
(2017年3月1日)